東南網11月1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游笑春)日前,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南平召開2021年度《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標準(2.0)》編制成果研討會,簽署通過《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標準(2.0)》。新標準自12月1日起施行。 本次《服務標準2.0》修訂了總則、信息化建設、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礦業權出讓等六個部分內容,新增“資源環境交易”類別,涵蓋排污權、碳排放權和用能權,明確適用范圍、術語定義、服務事項、業務流程等服務標準。 下一步,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機構將進一步做好《服務標準2.0》宣傳貫徹及實施工作,確保標準中各項規范能夠落地見效,有效提升交易服務質量,優化交易市場營商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