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25日訊(本網記者 馮川葉)10月25日下午,福建省衛健委召開無“紅包”醫院創建工作推進會。會上,省衛健委相關部門通報了無“紅包”醫院的創建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4月,根據省紀委辦公廳印發《關于“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方案》要求,省衛健委將醫務人員收受“紅包”問題納入省紀委“點題整治”項目,印發了《關于開展創建無“紅包” 醫院活動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創建無“紅包” 醫院活動。 據悉,福建全省189 家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積極響應,加入第一批創建無“紅包”醫院行列,并于6月15日集體掛牌無“紅包”醫院。 自活動開展以來,省衛健委按照“點題整治”方案有序推進,以落實《全國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和公立醫院巡查迎檢工作為契機,打造行風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處理的完整鏈條,形成閉環管理。 據不完全統計,活動開展至今,全省各地開展學習教育、培訓5525場,共計培訓33萬人次,開展宣傳活動390場,開設宣傳欄789個,發送廉潔行醫微信、短信133647條,張貼、播放標語、視頻5164條,宣傳典型事跡、先進人物1971人次,回訪出院病人75萬人次,全省各地共拒收紅包近460萬元。 據介紹,9月到12月,福建各級衛健部門將加大暗訪和舉報線索調查力度,明察暗訪違規收受“紅包”回扣行為。對經查實的科室和人員,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各醫療機構對照問題和薄弱環節,按期完成整改,健全無“紅包”醫院長效機制??偨Y提煉創建經驗,對創建成效突出的單位適時予以通報表揚,并可授予創建“無紅包”醫院活動優秀單位牌匾,講好醫患故事,使醫務人員的好風氣、好形象在人民群眾心中扎根,讓無“紅包”醫院創建工作成效惠及于民。 按要求,醫療機構要指定專門部門受理登記醫務人員上交的“紅包”回扣。對一時無法拒收的“紅包”,應在24小時內上交醫院指定部門,或替患者繳納醫藥費用,并及時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視同違規收受“紅包”。 各醫療機構要將出院病人回訪調查與滿意度調查相結合,每個住院病人出院后1個月內必須開展調查回訪,將“是否收取紅包”作為重點回訪內容。省衛健委繼續開展二級以上醫院滿意度調查工作,細化“紅包”專項調查內容,加大分值權重,將其列入醫院評價重要內容。 各級衛健部門、醫療機構應建立暢通、便捷的投訴渠道,在醫療機構顯著位置公布投訴處理程序、地點、接待時間和聯系方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統一受理包括“紅包”、回扣問題在內的投訴舉報,并加大案件督辦力度,對群眾反映問題和上級部門轉辦案件實行臺賬管理,按規定及時處理。 在省衛健委委托第三方開展公立醫院滿意度調查紅包專項調查和收到日常投訴舉報中,1年內醫院被反映有以下情形并經查實(醫院自查除外)做以下處理:收受“紅包”行為累計3起(含3起)以上的,取消醫院分管醫療、黨風廉政建設的院領導年度評優評先資格;收受“紅包”行為累計6起(含6起)以上的,實行問責,追究醫院黨政主要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主體責任,當年度醫院評價不合格。各醫療機構要建立“紅包”、回扣責任追究制度,對涉及收受“紅包”、回扣的醫務人員要嚴肅處理,并實行問責。 收受“紅包”、回扣行為一經查實,對有關人員應做出以下處理:與醫師定期考核、醫德考評掛鉤,實行“一票否決”,當年醫德考核和醫師定期考核不合格,當年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晉升薪級工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必須延遲2年;收受“紅包”、回扣行為情節嚴重的,按《執業醫師法》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或直接給予解職待聘、解聘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