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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僑網2月3日電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道,馬來西亞人力資源部長沙拉瓦南提醒雇主,若在2月28日前沒有為外勞進行新冠病毒檢測,雇主將無法更新外勞的臨時工作準證。 因此,他促請還未讓外勞進行新冠病毒檢測的雇主趕快做出安排。“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近期不斷增加,特別是涉職場的感染群。” 他發文告說,這項指示也符合1988年傳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第11條文。 他說,經人力局的行動及檢查發現,即使當局發出指示,仍有很多雇主沒有為聘用的外勞進行新冠病毒檢測。 此外,他指出,在2021年期間為員工承擔新冠病毒檢測費用的雇主,會享有扣稅優惠。(梁康) |